林瑞麟先生
政制事務局局長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林局長:
香港政制改革的前景及時間表
香港民主發展網絡由多位關心香港民主進程的朋友發起,期望能推廣平等政治權利的信念,促進民主理念的體現和實踐。
香港社會最近就政制進一步民主化討論熱烈。政府亦表示會作出回應。因此,我們要求政府立即開展政制改革的諮詢和討論,並讓全港市民充分參與。我們認為政制改革諮詢的內容應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2007年和以後各任行政長官,以及各立法會議員的產生辦法。另一方面則是檢討與香港民主管治相關的問題,包括:
(1) 現時高官問責制的運作
(2) 如何在發展政制時,理順政府與公務員關係、行政與立法關係、政府與社會關
係、特區與中央關係、政府與其他法定機構在政策制訂過程之關係
(3) 上述檢討應包括行政長官、問責官員及立法會議員的產生方法
(4) 立法會內各項動議的表決方式
我們相信,為了讓政改法案有充分時間諮詢、審議,讓有志參政人士和各政黨有時間準備,政制改革諮詢應該立即展開,不容拖延。我們亦相信,只有立即進行諮詢,才能回應市民對政府管治的訴求,才能防止延誤令市民可能無法在2007及2008年行使普選權。
由於政府至今仍未公佈政制改革的具體時間表,我們特別擬訂了「政制民主化進程表」,以便社會各界討論。進程表大概分為六個階段:
|
階段 |
工作目標 |
完成日期 |
|
1 |
政制事務局展開全面的社會諮詢,為期四至六個月。 |
2004年6月 |
|
2 |
公佈諮詢結果,倘若大多數民意支持普選第三任行政長官與及全面普選第三屆立法會,便應交予立法會表決,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
2005年3月 |
|
3 |
普選行政長官與立法會主體法案三讀通過 |
2006年3月 |
|
4 |
連同附屬立法,兩條法例完成全部立法程序 |
2006年12月 |
|
5 |
選舉第三任行政長官 |
2007年3月 |
|
6 |
選舉立法會 |
2008年9月 |
同時,我們認為要進行具認受性的政制改革,公開、公正地諮詢市民是十分重要的。我們認為,在接受公眾意見時,政府必須不偏不倚,認真了解社會上各種意見,掌握不同立場背後的理據,以及市民的憂慮和對政制的建議。
因此,我們提出三點:(一)政府應就主要核心問題提出多個具體方案,供市民討論;(二)政府應公平處理市民的意見,並在諮詢前便向公眾詳細解釋分析民意的方法;(三)委託獨立的調查和研究機構,全面搜集和分析民意。
我們希望繼續和政府就政改進行實質的討論。如有需要,請隨時與本會聯絡。
朱耀明
主席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