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勢者的力量
二○○四年,立法會發表沙士調查報告書後,壎芮盓Q局局長楊永強認為自己毋須為處理沙士不善而辭職。某沙士受害人家屬指楊永強留任是「厚顏無恥」,令民意立刻轉向,楊永強最後黯然下台。
今年政改五號報告書出台,當政壇和傳媒在集中討論區議會方案的細節、在討論不同黨派的戰略計算、委任議員應否投票時,一位七十八歲的老人家,掏腰包登了一個「告訴我,我會看見普選的一天嗎?」的廣告,民意立時逆轉,將政府置於道德低地。
老人家很大聲的說出了許多港人的心聲:別跟我說一大堆勞什子的什為狦雪|什玷嬼|委員會改良方案、不要跟我說什洶@小步還是一大步,你只要告訴我:我什洫伬唹i以選特首?
沒有既得利益的小市民,往往擁有不可低估的道德力量,他們可以一語道破國王沒有穿衣服的事實。套用前捷克總統哈維爾的辭彙:這叫「無權勢者的力量」(power of the powerless)。
特區政府本來希望引領公眾和傳媒討論區議會方案的利弊,但廣告一語道破後,公眾忽然驚覺我們要的根本不是這些修修補補的方案。當大家集中討論何時才有普選時,便發覺特區政府只懂翻來覆去的重彈廿年來的反對民主論調,根本無法回應公眾訴求,立陷於道德低地。
陳腔濫調二十年
曾蔭權在美國說:美國百多年才成功達致普選,所以香港不可以「一下子」達致普選。這種陳腔濫調我已經聽了二十年,從我唸大學聽到我當上大學教授,反對普選的人還是用這套論調,水平沒半點提升。如果這套邏輯可以成立,我們應該說:外國人用了幾百年才發明電燈泡,我們這麼快便學人家用是很危險的,我們今天晚上回家還是點蠟燭好了。蠟燭,畢竟是中國自古已有的東西。
不少西方國家從君主專制過渡至全面普選,不錯是用了過百年的時間。但這並不是因為他們要幾百年才學懂如何使用民主政制,或是整個制度完備一定要幾百年的時間,而是因為獨裁者和既得利益者非常頑固,要很多代的人用很長的時間,犧牲許多的性命鮮血和青春,才能爭取到全面的民主。
如果中央和特區政府已經承認民主普選是好的制度(因為這是《基本法》列明的憲制目標),根本不需用很長時間來達致。
政府於是說,香港條件未成熟推行普選。我記得早在討論八八直選時,不少反對八八直選人士(包括今天自由黨的成員)已經說:香港人公民意識未成熟,證據是投票率偏低,他們說要到投票率過了五成,才可推行普選。立法會選舉投票率早在九八年過了五成,於是政府便改口說政黨發展或其他條件不成熟,不可以推行普選。
民主何需「條件」
這種「條件論」,在西方政治學早在三十年前被駁斥得體無完膚了。說穿了很簡單:現在各先進的民主國家在達致普選時,都不是等待所有配套完備,或所謂政黨成熟才推行民主的,因為根本沒有一個缺一不可的「民主條件」的清單,要等所有完備才可作制度變革。社會主流意見認為民主是較好的制度,便是最基要條件。
在大學教政治學有不少年,一直覺得在香港教政治學最大的敵人是政府。在民主問題上,政府(包括殖民地政府)多年來一直用各種西方政治學早已駁斥的論據誤導公眾,令我們要花大量時間「撥亂反正」。種種推搪普選的說話反覆說了二十年,究竟當權者是否慚愧?你們究竟是否相信自己的說話?究竟是否相信公眾還會相信你們的說話?如果你們真的相信香港人有足夠智慧(sophisticated enough)去實行普選,為什洵菻H人民還會相信你們?無權勢者要說多少次,你們才會承認國王沒有穿衣服?
夠了,國王。沒有人相信的修辭再多說幾遍,再多說幾年,也不能為特區管治提供長治久安的認受性和道德基礎。政治權術不能取代人民授權的正當性,堂堂正正的向人民交代如何實現普選吧!